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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零星工程报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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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零星工程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零星工程结算手续,加强零星工程的质量监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零星工程

零星工程是指我院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修缮费、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具体内容包括:

(一)零星基建费。指单项工程在规定标准以下的零星土建工程(含场地、道路、管道、地缆、桥涵、池塘、沟渠、围墙)等和其他公用设施的材料费、施工费及必要的设计费。

(二)房屋维修费。指我院对原有房屋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建筑面积的落地翻修费。

(三)工程维修费。指我院室外工程在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校园内原有场地、道路、管道、架线、地缆、桥涵、池塘、沟渠、护提、护坡、围墙等室外工程的维修费。

(四)实验室改建维修费。指我院对实验室进行改建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其他设施修缮费。指我院为修缮其他建筑设施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浴室、游泳池、公共厕所维修费,供暖、供水设备维修费和单价在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以下的供暖供水设备更新费,施工机械的大修理费等。

第三条  零星工程的立项、审批、验收程序

(一)由使用部门(或建设指挥部、后勤集团管理部门)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申请,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对于经批准立项的零星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后勤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零星工程完工后,建设指挥部(或后勤管理部门)应会同施工方进行验收;对完工后交付使用方的,需使用方共同参与验收。零星工程完工验收后,施工方需出具正规发票,建设指挥部(或后勤管理部门)应审核施工方付款申请并签字同意,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扣除规定的质保金后)支付工程款。

(三)对工程项目较大,历时较长,需分次支付工程款的,应签订合同约定分次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需建设指挥部按工程进度出具工程进度结算报告,分次支付工程款,累计支付额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70%,余款凭验收决算报告和正规发票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扣除5%的质保金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四条  零星工程项目的票据管理和付款方式

(一)施工方是个人的要求到税务机关开具正规发票。

(二)施工方不得要求将工程款转至第三方 。

(三)所有零星工程款均须转帐支付,不得支付现金。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01122日起执行。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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