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2023年接近尾声,为有序做好年终报账工作,顺利完成学校财务年终决算,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税务相关规定当年开具的发票必须在年内完成报销。现将年末报销及财务结算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2023年已取得的尚未报销的票据,请尽快填制报销单报各级领导审批,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携带票据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老民族学院)四楼403室办理票据审核业务。由于年底财务报销业务集中,请尽早提交报销单据。
二、按时核销各项借款
从学校借款未报账的教职工,请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票据冲账及还款手续,清理往来款项。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借款人及时报账。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0日为财务处年末结转账时间,在此期间,财务处将暂停对外办理报账业务。请各部门及教职工妥善安排财务报销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全体师生长期以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