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执行。
2、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 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要求,攻读第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学费,收费总额最高不超 过所选专业(学位)完成全部学位学费总额50%收取,我校辅修学士学位学费理工类5000元/年,文史 类4500元/年。
3、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
(1)体检费 30元/生,按照《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新生入学体检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1204号)文件执行;
(2)教材费 1000元/生,公寓用品费360元/生,军训服装费120元/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 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执行;
(3)大学生医保费以2025年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为准。
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教材费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收费监督服务电话:0371-88856069 88856060 邮箱:hkdsfjdjg@163.com